实验室区域基本标准
日期:2024-01-31 16:40:00发布人:本站浏览数:348
一.实验室室内净高
常规实验室和研究工作室的室内净高:当不设置空气调节时,不宜低于2.70m;设置空气调节时,不应低于2.40m。走道净高不应低于2.20m。专用实验室的室内净高应按实验仪器设备尺寸、安装及检修的要求确定。
二.实验室开间
常规实验室标准单元开间应由实验台宽度、布置方式及间距决定。实验台平行布面的标准单元,其开间不宜小于6.60m。
三.实验室进深
常规实验室标准单元进深由实验台长度、通风柜及实验仪器设备布置决定,且不宜小于6 60m,无通风柜时,不宜小于5.70m。
四.实验室门窗
(1)有空调、洁净要求的房间应采用密闭保温的单向弹簧门或装自动闭门器,并向室内开启。对有强噪声的房间且开向计算机房的门应采用隔声门。
(2)设置采暖及空气调节的科学实验建筑,在满足采光要求的前提下,应减少外窗面积,设置空气调节的实验室外窗应具有良好的密闭性及隔热性,且宜设不少于窗面积1/3的可开启窗扇。
(3)仪器室外窗宜朝北。若受条件限制,窗开向东、南、西方向时,应采取遮阳、窗帘等措施防止直射,避免眩光。
(4)各房间的门应保证人员、设备进出方便。
五.实验室设备间距
靠两侧墙布置的边实验台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50m。当靠一侧墙改为布置排毒柜或实验仪器设备时,其与另一侧实验台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80m。
由一个标准单元组成的常规实验室,靠两侧墙布的边实验台与房间中间布置的岛式或半岛式中央实验台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50m。布置排毒柜或实验仪器设备时,其与实验台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80m。实验台的端部与走道墙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1 .20ma。
六.实验台布置
常规实验室标准单元开间应由实验台宽度、布置方式及开间距决定。实验台平行布置的标准单元,其开间不宜小于6.6m。
七.排毒柜布置
(1)两台排毒柜对放时建议空间3m,排毒柜与中央台最小建议空间1.80m,排毒柜与对墙时的建议空间1.80m,排毒柜应留有1m的非干扰区及建议1m的走道。
(2)排毒柜与墙壁的距离0.30m,排毒柜侧对门开建议最小空间1m,排毒柜正对门摆放最小距离1.80m,人背对门操作排毒柜最小距离1.5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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