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安全管理
日期:2021-05-10 11:32:00发布人:本站浏览数:1336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
第一类:爆炸品
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第三类:易燃液体
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第五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六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第七类:放射性物品
第八类:腐蚀品
危险化学品的存储
1.隔离储存:指在同一房间内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物品之间。分开一定距离,非禁忌物料之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储存方式。
2.隔开储存:指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其与禁忌物料(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料)分离开的储存方式。
3.分离储存:将危险品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物的外部区域内储存的储存方式。(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仓库)
4.露天存储:露天存放,无专用仓库。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基本要求
1.贮存化学危险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
2.化学危险品必须储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的化学危险品仓库中, 经销部门自管仓库储存化学危险品及贮存数量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
3.化学危险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
4.储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5.储存的化学危险品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GB190的规定。同一区域贮存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品时,应按最高等级危险物品的性能标志。
6.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 分类、分库储存。各类危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储存。
7.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 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储存安排
1.危险品储存安排取决于危险品分类、分项、容器类型、储存方式和消防要求。
2.遇火、遇湿、遇潮能引起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湿、积水的建筑物中储存。
3.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分解、化合或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品应储存在耐火等级一级建筑物中,其包装应采取避光措施。
4.爆炸物品不得和其他类物品同储,必须单独隔离限量储存,仓库不得建在城镇,还应与周围、交通干道、输电线路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储量安排
出入库管理
1.储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 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
2.进入化学危险品储存区域的人员、 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3.化学危险品出入库前均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 登记,验收内容包括:商品数量、包装和危险标志。
4.经核对后方可入库、 出库,商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5.不得用同一车辆运输互为禁忌的物料。
6.装卸、 搬运化学危险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动和滚动。
7.装卸对人身有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8.修补、 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9.储存化学品现场必须放置 MSDS,以便取阅。
储存场所的通风及温度
1.储存危险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通风设备,并注意设备的防护措施。
2.储存危险品的建筑排风系统,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3.通风管道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
4.通风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等防火分割物,如必须穿过时应当用非燃烧材料分隔。
5.储存危险品的建筑采暖的热媒温度不应过高,不得使用蒸汽采暖和机械采暖。
6.管道和设备,必须采用非燃烧材料。
危险化学品的养护
1.危险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露。
2.危险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储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
3.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
根据所储存的化学品的性质,化学品仓库的温度宜控制在10°C-35°C之间。
化学品仓库宜设置干温度计及防爆空调,以控制化学品仓库内的温度。空调设置的位置宜远离进排风设备,同时满足电器防爆的要求。
高温时期应对危化品库房窗户使用挡板遮挡,防止太阳直射。
废弃物的处理
1.禁止在化学危险品储存区域堆积可燃废弃物品。
2.泄漏或渗漏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
3.按化学危险品特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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